這幾天又重新修改social function定義-9/14更新對social function的定義,改成:「 勝任社會角色、調適行為以符合社會期待的能力」。社會角色(social role)包含家庭成員、朋友、工作者、學生、家務處理者、鄰居、社團成員等。人們會藉由參與和社會角色相關的活動或任務以達成社會角色,我將這樣的行為稱做社會參與(social participation)。社會參與著重於特定社會情境下,個人參與在和他人產生互動的活動中,其包含social interaction(social engagement/social relation)、work/school、leisure。
這樣的定義仍有一些令人困擾的地方:
1. 在英文文獻中常使用"social functioning",我認為functioning的意義比較屬於動態的,如:「有功能」、「做得好」、「表現好」,其實跟social performance和social competence的意義較相近。
2. 之前我覺得social adaptation的意義也和social function相近是因為和人的互動必須要符合某些社會常規或期待,因此會依照情境調整自己的行為來符合社會期待,比如說對於初次認識的人不會直接批評他穿著的品味,而是簡單寒暄,詢問對方名字或是問住在哪裡。而不同文化也會有不同的常規。不過「competence」也有這樣的意義在,能不能「勝任」某件事,除了由自己評斷之外,也可以是由他人來評斷自己。
3.根據上述兩點,我選擇使用「『勝任』角色」來定義「具備社會功能」。不過「勝任」可以同時涵蓋主客觀的評量,將滿意度和表現都包含在內。若將滿意度歸屬於社會功能,我自己覺得似乎難以和social health做區隔。
4.關於由他人評斷是否勝任角色,其概念又與「適切性」相似。雖然我將social appropriateness歸類於social skill中(因為覺得是社會參與的基礎能力),但其實在參考相關評估工具時有看到用適切度來評估社會功能的題目,像是「對話時保持適當的距離,不會過分靠近」(SAFE)。有時覺得和互動表現很難分清楚,在想題目的時候就會覺得很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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