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功能為「勝任社會角色以符合社會規範的能力」。社會角色是個人與他人或社會環境互動下所產生的一套行為模式及規範。因此,個人會根據自己需要扮演的社會角色,按照社會規範從事與角色相關的任務與活動。而個人需要有能力執行與社會角色相關之任務或活動的技巧、並且實際參與在角色任務與活動之中,才可能勝任該角色。
由上述定義來看,參與任務或活動的技巧若包含在內,則社交技巧也應屬於社會功能,因為社交技巧是人際互動的基本能力。
雖過去研究認為社會功能與技巧為不同的概念,但那些研究並沒有將社會功能做很好的定義,且用來評估社會功能的量表實際上也包含能力之評量,因此不應該特別將社交技巧排除在外。
- 根據回顧文獻的結果,精神分裂症者基本之社會角色包含以下五項:家人、朋友、社會參與者、工作者、學生。下表為與角色相關之任務或活動:
- 角色家人朋友社會參與者工作者學生角色任務/活動人際互動與關係(家庭關係):互動頻率投入程度衝突人際互動與關係(朋友關係):互動頻率投入程度衝突人際互動與關係:互動頻率建立友誼衝突人際互動與關係:互動頻率投入程度衝突人際互動與關係:互動頻率投入程度衝突家務參與社區資源的使用工作參與:穩定性工作完成度工作態度獲得工作學業參與:穩定性學業減損程度學習態度社區活動參與休閒娛樂:規劃參與程度社交性
社會功能可用下列三個面向評估,包括:
- 參與表現:指測量受測者參與社會角色相關之任務或活動的實際情形。
- 能力:指測量受測者執行與社會角色相關之任務或活動的技巧。
- 滿意度/自覺困難程度:指受測者自覺對於社會角色的勝任感,或是從事與社會角色相關之任務或活動時主觀感受到的困難度。
以上面向之評估皆有其優缺點:
- 參與表現:以較客觀的行為面向來衡量,對於社會表現有較明確的衡量標準,但較難以瞭解參與的品質。另外,所謂「客觀的行為」通常是用普遍認為合乎社會常模的行為來定義社會功能的好壞,如:每個人都要能主動積極的參與社交活動、和所有人的相處都很和諧友善,才視為良好的社會功能。然而,個人對於社會活動參與的多寡或深淺定義不一定相同,環境給與參與的機會也會影響其表現。
- 能力:同樣屬於較客觀的指標。可以用performance-based之測驗評估,但會花費許多時間。另外也可以實際社會狀態來評估,如:工作是全職或兼職,能不能從事競爭性職場的工作,但此評估結果通常會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才會有所改變。
- 滿意度/自覺困難程度:此主觀評量常用以彌補客觀評估所缺的資訊。可用來瞭解個案對其社會角色主觀價值觀以及勝任感。
若能全面瞭解各面向的資訊,則有助於彌補彼此的缺失。
然而敝人能力有限,目前僅針對社會功能的「參與表現」來設計題目。
我自己因為上述提到的問題而煩惱不已。
不過既然決定朝此方向來想題目,我想我還是得要接受這樣的假設前提。
在實際測試的時候,則要留心到底是甚麼原因影響其社交活動的參與程度,再看是否能修改得更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